“治死罪”是通过看到神的归算
- alien pebble
- Apr 13, 20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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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pdated: Jun 8
问题不在于基督徒是否被命令“治死罪”,而是这是怎么回事。
改革宗《威斯敏斯特信条》的“逐渐被削弱、治死”(more and more)的观念体现了一种没有归回圣经的认知,更接近中世纪传统的“炼狱”教义、而非基督之死算为选民之死的福音。
对此问题的立场和对罗马书6的解释是高度相关的。“向罪死”说的是向罪咎(guilt)的死,还是罪污(corruption)的死?基督从未向罪污死,但他曾一次向罪咎死了。通过神的法律地位的归算(imputation)——而非“圣礼”(sacrament)或者重生(regeneration)——信徒已经被“归入”了那个法律地位的死。
唯有透过这个算为死的法律性现实,才能正确地来看待基督徒生活。
考虑以下经文。
加5:19-21 情欲的事,都是显而易见的。就如奸淫,污秽,邪荡,拜偶像,邪术,仇恨,争竞,忌恨,恼怒,结党,纷争,异端,嫉妒,(有古卷在此有凶杀二字)醉酒,荒宴等类,我从前告诉你们,现在又告诉你们,行这样事的人,必不能承受神的国。
林前6:9-10 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?不要自欺。无论是淫乱的,拜偶像的,奸淫的,作娈童的,亲男色的,偷窃的,贪婪的,醉酒的,辱骂的,勒索的,都不能承受神的国。
弗5:5-6 因为你们确实的知道,无论是淫乱的,是污秽的,是有贪心的,在基督和神的国里,都是无分的。有贪心的,就与拜偶像的一样。不要被人虚浮的话欺哄。因这些事,神的忿怒必临到那悖逆之子。
当自称“神恩独作论”(monergism)的道德主义者(moralist)看到这个“道德严重败坏”的清单,他们就会这样“感谢”神:他们的心被改变了,不再是行这样事的人,因此没有被排除在神的国以外——不像那些还在行这些事的人。但这种“圣洁感”是一种自欺。
道德主义者是否以为,保罗在这些经文中是提出神的国的“底线要求”,而非耶稣在登山宝训中提出的“完美境界”?但情况并非如此。保罗并不是在说,“那些守住我说的‘底线’的人,耶稣也会宽容他们尚未达到‘完美’的缺憾。” 保罗在此没有相对化耶稣的绝对标准。
那么,即使是最认真的道德主义者,相比于那些他们所厌恶的最道德败坏的人,也没有任何真正的优势,而在这些话面前仍必须战惊,因为这些话同样也定罪了他们在“成圣”中取得的“进展”为不圣洁的。但这是他们难以接受的,因为他们在这项工程中已经投入了太多。这正是犯了保罗在这些经文中所批判的“反律主义”(antinomian)错误——不要把神的国降低到罪人的道德水准。
然而,道德主义者在此看到的是一种不同的“反律主义”错误。他们认为,保罗是在警告那些缺乏足够“成圣进展”的人没有资格信任神将他们算为义了。道德主义者认为,若没有足够“成圣进展”,对神将罪人算为义的信心就只是“虚浮的话”。这表明,道德主义者不相信神将罪人算为义的福音,他们将此应许视为“虚浮的话”。道德主义者的信心在于另一个福音,就是神在他们里面造成的变化会使他们有资格进入他的国——不论他们自己讲多少“算为义”,这还是延续了罗马教以“注入人心的恩”(infused grace)为福音核心关注的做法。
对于那些相信“算为死”的现实性的人,他们无需否认自己仍旧是真正意义上的恶劣罪人,而是承认他们的罪就是神的忿怒会为之降临到非选民身上的那类罪。争论我拉的大便没有别人拉的大便那么臭是无意义的,因为这不改变这仍旧是大便。“情欲的事”并非在信徒的道德改正当中被真正治死,而是在基督的死被算为他们的死当中才被真正治死,而信徒被命令要自己看到这个法律现实(legal reality)来向神活着。
罗马书8:12-13 弟兄们,这样看来,我们并不是欠肉体的债,去顺从肉体活着。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。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。
“照着肉体活着”就是不以承认我们在基督中的新身份为前提的活着。这就是我们在亚当中的旧身份的生命,是必定死的、并且已经与基督同死了。
另一方面,如果圣灵使我们看到基督福音这面镜子、在其中看到我们的身份,我们就同意,那个“旧人”已经与基督同死了,我们如今是新世界的一部分。这样,我们就承认自己的罪、和神对此的赦免,从而以一个洁净了的良心来服侍,以表达神在我们心中浇灌的爱。这是一个远比“渐进性成圣”(progressive sanctification)要更有价值的生命目标,而这得以成为可能,就是因为对于“算为义”的信心不是罪人的“虚浮的话”,而是罪人听到福音中神的称义宣判。
这两个“若”(if)都在实际中发生。基督也为选民成为基督徒以后所犯的罪受了死,包括他们对自己所信的福音的不忠信。基督徒不总是注视基督,有时他们甚至大大跌倒、久久不起。当然,道德主义者不喜欢这个事实的“纵容”意味——他想要尽快看到“进展”,否则就难说了。但“罪在哪里显多,恩典就更显多”对于一个已经成为了基督徒的罪人仍旧是可信可佩服的——那个已经与基督同死的“旧人”就是“照着肉体活着”的一生。
同时,基督不仅为基督徒在他们“照着肉体活着”的余生所犯的罪受了死,也赐给仍在“肉体中行事的”他们一个属灵的新生命——对于福音的共同信仰,和信徒之间的彼此相爱。与此同时,道德主义者因为不信不明白这个“算为死”,而只能“照着肉体”而看到罪人之间的不同道德水准,据此来判断谁是基督徒。
基督徒仍旧是习惯性犯罪的人。但他们能从那基于这信心的爱心来行善。尽管基督徒时刻在犯罪,这些善行在神眼中不是“污秽的破布”(有些偏向另一端的错误的人会这么说),因为行这些事的人在基督里有了一个不算为有罪的新身份。这些事是神所喜悦的,基督甚至会在降临时提到它们——不是作为一个法官、据此判决对方的义,而是如一个多年的朋友、提到对方与自己的交情。
相比一些基督徒为他做的工(如保罗),基督是否会为另一些基督徒为他做的工要少而忿怒呢?不会。如果他会,那么他就不可能救曾经逼迫教会的保罗。基督救保罗不是因为他预见了保罗会回报多少给他。保罗做什么都无法报答救恩。
这对基督徒的实践意味什么?这意味基督徒的确保不在于他们的行为、而在于他们信的福音,既不对行善感到灰心、也不以此为自己地位的来源或维持手段,而是以此表达对救主的感恩和对将来的国的热切盼望。
这意味基督徒无法行善,除非他们定睛于这一出于基督成就的和平而在他里面有的荣耀盼望。基督徒仍旧犯罪是因为这个信心和盼望对他们仍旧不是天然的,他们需要常回到这个福音。他们里面潜藏的肉体的情欲、眼目的情欲、今生的骄傲没有“渐渐削弱治死”,“但主的灵在哪里、哪里就有自由”。那些侍奉基督做我们榜样的基督徒能达到他们所达到的地步,正是因为他们对福音有着刚强的信心。只有当我们注视基督,我们才不注视自我与其情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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