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p of page

神为什么需要献祭?

  • Writer: alien pebble
    alien pebble
  • Apr 13, 2024
  • 8 min read
使徒行传17:24-25 创造宇宙和其中万物的神,既是天地的主,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。也不用人手服事,好像缺少什么,自己倒将生命气息,万物,赐给万人。罗马书11:35-36 谁是先给了他,使他后来偿还呢?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,倚靠他,归于他。愿荣耀归给他,直到永远。阿们。

神不“需要”人的献祭,人也没有什么可献给神、要神为此报答他的,因为人所有的一切都是神所赐的。


神起初创造了人,那时人生活在神的乐园里、没有劳苦,只要不违背神的命令、就源源不断地从神得到生命。


献祭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?人犯了罪以后,不能再见圣洁之神的面,被逐出神的乐园。临行前,神为人“用皮子作衣服给他们穿”。这是献祭制度的开始。这不是要罪人献给神什么。它要表明的第一点就是:


犯罪的人亏缺了神的荣耀,无法再以自己的本相来靠近神。


犯罪的人怎么亏缺了神的荣耀?人是神按照自己形像所造的,他生来就被赋予了荣耀神的使命,就是从始至终在一切意念行为上活出神的形像。如果人人都履行这使命,那么这世界就是神的国了。


但人却辜负了这使命。他没有做到“行公义,好怜悯,存谦卑的心,与你的神同行”(弥迦书6:8)。面对渎神的谎言,他没有抵挡。面对软弱的人受谎言的迷惑,他没有阻拦。面对谎言承诺的虚荣,他却接受了。他没有与创造他的神同行,而是与抵挡神者同谋背叛了神。世界没有成为神的国,反而成了那抵挡神者的国。


人既然辜负了神赋予他的使命,那么就如神创造人为纯洁正直的时候要怎样地祝福人、赐他生命,神在人犯罪堕落后就要怎样地咒诅人、判他死亡,因为创造人的神 在乎 他自己的形像。神是 圣洁 的神,所以他是 忌邪 的神。



自由派不能接受这一点。他们说,如果“神就是爱”,那么神应当“恨罪”但“爱罪人”,因为罪人仍旧是人,所以就仍旧有神的形像。这种推论似乎有其合理性,因为神在人犯罪以后、第一次颁布“杀人偿命”的法律时候说,这是“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。” (创世记9:6)


但神重申这句话不是说罪人仍旧有着神的形像,而是记念他自己造人时赋予他们的“要活出自己形像”的使命。人的生命的尊严——即便是一个最亵渎神的人——就是因为这个与生俱来的神圣使命。人的身心都是为此目标而设计的。正是因为罪人具有这个使命,才会因为没有达成这使命而被问责定罪。


这是“爱邻舍如自己”的一个基本理由:每个人(不论自己是否明白或承认)都在“活出神的形像”这个使命上是神的仆人,你做仆人的岂可任意对待主人的其他仆人呢?相反,你要在可能范围内去帮助他履行这使命,就如你自己要履行这使命一样,因为这关乎主人的荣耀。至于审判之事,要等候主人的安排。实际上,“在可能范围内帮助别人履行这使命”,恰恰就是“这使命”的一部分,因为“神的形像”不仅是反映在个人之中,也是反映在群体之中。


因此,人的本质不是“具有神的形像”(是善的),而是“具有活出神的形像的使命”(被要求是善的)。所以,“神就是爱”就不意味神要“恨罪、但爱罪人”,反而是“为了罪而恨罪人”,因为神爱的就是他自己的形像,他创造世界就要是在人当中彰显这个形像,而罪人却以他们的罪,亵渎了这个他们应当反映的形像。


罪就是违背律法,律法的总纲就是爱。我们的没有爱心的意念行为,就是得罪了那位 就是爱本身 的神、引发他的震怒,要行公义来报应我们这些善的强暴者,如此才是他对那受侮辱损害的善的怜悯。神的公义报应,就是他的爱的“自我肯定”的一个反面体现——要“否定”每一个对他的“否定”。


自由派实际上是在设想一个放弃了“自我肯定”的爱,不在乎“人过去怎样”、只在乎“人将来怎样”,因此无需“报应性正义”,只需“修复性正义”——当人真心悔改,神就不计前嫌与人和好(更加极端的说法是,神从来没有对人发怒,而只是人对神发怒)。但如果神的爱是一种放弃了自己应得荣耀的爱,那么这就等于说神向世界作了一个“退位宣告”:他本身不那么重要,重要的是人可以在他里面得到幸福。


但如果“神就是爱”,那么以上就是说“爱”本身不那么重要,重要的是人可以在“爱”里面得到幸福。于是,“爱”就失去了超越性,沦为了人获得幸福的一个手段、工具。但这样一个失去了超越性的“爱”是没有任何超越人的现实处境的能力的,那么结果就是为了一些人的幸福就不得不牺牲另一些人的幸福。因此,这种以人的幸福为根本目标的“爱”就在现实处境下成了无力的、自相矛盾的。



然而,人在其使命上的失职,不能改变神要在人当中荣耀自己的决心。神对辜负他形像之人的“否定”,不是因为神喜悦“否定”一事本身,而是为了“肯定”他的形像之神圣不可侵犯。因此,神对罪人的公正刑罚本身,虽然是必要的,但不足以彰显他的荣耀。他的荣耀,唯有在 救赎 这个他所创造的、如今陷入罪恶的世界中,才能得以彰显。神就是爱 意味神的“报应性正义”是必有的,但最终是意味着他的“修复性正义”。

太9:10-13 耶稣在屋里坐席的时候,有好些税吏和罪人来,与耶稣和他的门徒一同坐席。法利赛人看见,就对耶稣的门徒说,你们的先生为什么和税吏并罪人一同吃饭呢? 耶稣听见,就说,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,有病的人才用得着。经上说,我喜爱怜恤,不喜爱祭祀。这句话的意思,你们且去揣摩。我来,本不是召义人,乃是召罪人。

这是不是意味,自由派的总体方向还是正确的?是否如他们中一些人所说,神为了最终的“修复性公义”,所以在他的“报应性正义”上作了 通融,不是绝对严格地执行,而是给罪人留有一个悔改的机会?


不。神的“修复性正义”,是以他的“报应性正义”的满足为前提的。对此在哪一点上“通融”了,就是神在那一点上的 自我否定。有人觉得,这么说是把神描绘为了苛求的,因为神是有恩典的。但这种说法不就是变相指责,神对人的原本要求是苛求?神的恩典不是降低他对人的标准,因为 他对人的标准 从来不是过分的要求,而是“一点一画”都是人理所应当的义务。人 竟然 没有完整遵守,就是无可推诿,所以是实实在在的 罪人 。


神如何满足他的“报应性正义”,却又能实现他的“修复性正义”?答案就是 一个替代执行的报应。这就是献祭制度要表明的第二点:


凭着一个 替代者 为自己的所有罪 受过了完全报应 被算为 自己受过了完全报应,罪人 得以坦然无惧地 回到神面前。


果真有这样的一位替代者吗?他如何能做到担当别人的罪、且受尽其报应?宇宙万物在其创造者面前都是仆人,他们的一切都是神所赐的、在他们被赐予的一切上都有其本分的义务,谁能担当别人的罪呢?人的罪侵犯的是永生神的荣耀,报应就是永远沉沦、离开他的面和权能的荣光,有谁能受尽这报应呢?


太5:38-39 你们听见有话说,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。只是我告诉你们,不要与恶人作对。有人打你的右脸,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。太20:26-28 你们中间谁愿为大,就必作你们的用人。谁愿为首,就必作你们的仆人。正如人子来,不是要受人的服事,乃是要服事人。并且要舍命,作多人的赎价。

神的救赎方法 竟然 是“自己替得罪自己的人受罚”,与他所教训人的“承担他人的犯错带来的不良后果”的宽恕性伦理相仿,后者正是对前者的仿效。神在 自己里面 满足了“报应性正义”,从而向罪人施行“修复性正义”。



那么,问题来了:既然基督已经为罪人死了,那么世界是否就已经不在神的忿怒之下了呢?和好的工作是不是只剩下怎么改变人对神的态度了呢?如果是这样,自由派虽然在理论上有缺陷,但实践中没有大问题,对吗?


答案是“否”。第一,基督没有为每个罪人死,而只是为了一些罪人死。这就是为何许多罪人最终会在神的忿怒中灭亡。神救赎世界不需要拯救每一个罪人,而只要在陷入罪与死的人类当中拯救一些出来、来构建一个新世界,然后永久逐出其余未蒙拯救的罪人。神拯救哪些人?神的拯救不取决于罪人有任何资质(正直、谦卑、诚实、怜悯、知罪、悔改、信心、爱心、……)。他 无条件拣选 了一些罪人作为拯救对象,差基督降世为他们担罪受死。


第二,基督已经在两千年前为神所拣选的那些人的罪受了死,但十字架上死的是基督自己、不是他们,所以只有基督自己在他死了的时候脱离了定罪。对于他所替代的罪人,这个死还要 被算为 他们的死、他们才能脱离定罪。


这一点也在献祭制度中体现了:祭物的血要洒在百姓的身上,才能使他们成圣。


有人可能会问:所以基督替代一个人死了、这个人也不一定会称义,对吗?因为要是这个死 始终没有 被算为他们的死呢?


这是不可能的,“替代受死”与“被算为死”虽然在时间上不是同步的,但两者的因果关系无法割裂。因为当基督为一个人的罪受了死,基督的死就已经 成为了 神的律法对于这个罪人所要求的终极死刑。就如那些未蒙救赎的人 必有一日 会被归入那个终极死刑,那些基督所替代的人也 必有一日 会被归入这个替代执行了的终极死刑(基督的死)。区别就是,未蒙救赎者要被归入一个“待完成”的终极死刑、要亲自经历这个死刑、而且永远不会刑满释放。而基督所替代的人却是要被归入一个“完成了”的终极死刑、因此不会亲自经历这个死刑、而是在归入之刻就刑满释放了。


因此,神向罪人施行“修复性正义”,就是通过 向罪人执行 那个在基督里 满足了的 “报应性正义”。(这就是保罗在罗马书6所说的“受洗归入他的死”、“与基督同死”、“向罪死了”,罗马书7说的“借着基督的身体,在律法上也是死了”,在加拉太书2说的“因律法向律法死了”、“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”。)


这发生在什么时候、什么地方?这带来什么转变?



简言之,当神通过福音呼召一个罪人归向自己,他就将福音中所启示的基督所成就的那个赎罪之义(死),算为这个罪人的义(死),使他有资格得到福音上所说的给信的人的一切福分。这就是“修复性正义”的首要行动。


这福分首先就是 与神和好——不被神算为有罪、而被神称为义。这个称义的判决是在神公布的福音中、借着其中的“因信称义”的应许、向那些信的人宣告的。在基础上这福分也是 以神为乐——当一个人信了这个 神称罪人为义 的福音、而良心得到洁净,他就凭着这信心来活着,不再为自己而活,而是为替他死而复活的主而活。这就是“修复性正义”的首要成果。

这就是献祭制度要表明的第三点:


罪人凭着对神的救赎应许的信心来到神面前,以仿效神的善行来表达对公义的神与救主的敬畏、感恩、盼望。

来13:15-16 我们应当靠着耶稣,常常以颂赞为祭献给神,这就是那承认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。只是不可忘记行善,和捐输的事。因为这样的祭,是神所喜悦的。


Recent Posts

See All
十字架中的天国

“战争和其他谋杀的起源在于对敌人的仇恨和不愿忍耐邪恶。它们的根基是过分的自爱和对世上之物的不当渴慕。世上纷争的来源是因为人们不够信任神的儿子而遵行他的诫命。” “地和其中所充满的、都是主的,山脉、谷地、和所有的地区……不属神的人,没有权利拥有任何属神的物,除了非法、暴力地占...

 
 
 
唯有基督的流血平息了神的忿怒

许多人认定了,神的恩慈意味着:罪人若真心悔改,就会平息神对他所犯下之罪的忿怒。首先,他们不同意说律法不容置辩的定罪反映了神对人的真正态度,将此称为“律法主义”。然后,他们主张神其实是通融的、会看在罪人的诚心悔改(体现为不完美、但真诚的顺服)的份上免了他们的债,将此称为“恩典...

 
 
 

Comments


从世界潮流里出来,回归从死里复活者的福音

©2022 by 受洗归入他的死. Proudly created with Wix.com

bottom of pag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