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心在称义中是必要的
- alien pebble
- Jun 7, 20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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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、就真是我的门徒。你们必晓得真理、真理必叫你们得自由。”(约8:30-31)
信心在称义中是必要的,因为福音在称义中是必要的。
福音是真理的话语,但这话语的功用不仅仅是“传达信息”,更是“施行权柄”,因为这是神的话语、能使无变为有(罗马书4:17;哥林多后书4:6)。
这话语具有拯救信的人的权能——哥林多前书1:18, 21;罗马书1:16-17。
这话语在法律上具有释放囚犯、叫他们得自由的权能——在罗马书8:2中,保罗称其为“赐生命圣灵的律”,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人,使他们脱离“罪与死的律”,即称义。
这话语的权能当然来自十字架。神正是通过“十字架的道理”的传讲来施行十字架的权能。
保罗将这十字架权能的临到描绘为“受洗归入基督的死”。在这个与基督之死的法律性联合中,神将基督替选民受的死算为选民的死。
这种法律上的“算为死”就是称义的机制,正如罗马书6:7解释的那样——“因为已死的人、是脱离了罪(称义)”。这就是“律法的义”在选民身上成就的方式(罗马书8:3-4)。
但这也意味着“你的罪赦了”的判决并不是落在法律上“已死”的“旧人”身上,而是落在那个存在开始于神的恩召的“继任者”身上:
“我差你到他们那里去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、从黑暗中归向光明、从撒但权下归向神,又因信我、得蒙赦罪、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。”(使徒行传26:18)
“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、那听我话、又信差我来者的、就有永生、不至於定罪、是已经出死入生了。
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、时候将到、现在就是了、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、听见的人就要活了。
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、就赐给他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,并且因为他是人子、就赐给他行审判的权柄。”(约翰福音5:24-27)
这就构成了保罗所描绘的与基督的死与复活的法律联合的完整图景——
“你们在洗礼中已经与他一同埋葬,也在洗礼中,因信那使基督从死人中复活的神所运行的动力,与他一同复活了。”(歌罗西书2:1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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